首先,甲级资质的申请单位需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直接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而乙级资质的申请单位则需将材料提交至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会出具收据并审核。
要申请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甲级资质,首先,公司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由中国公民、法人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公司需有3年及以上的法人资格,无违法记录,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为境内的中国公民。此外,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根据上述信中所提供的情况,该公司应向国家保密局申请甲级资质。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申请前,须先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以下等级: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中国国家对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所实行的准入制度。这种资质分为甲级资质和乙级资质两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代表了不同的能力和业务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也被称为CS资质,是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下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协会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科学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项目经理队伍素质,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秩序,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资质认证体系。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内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验收未通过或用户重大投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依据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一种重要的企业认证过程,旨在评估企业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这项认证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考察企业技术、管理、服务、质量保证、设备、项目质量、人员素质、经营业绩和资产等多个方面。
1、·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 ·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报单位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与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通过认证机构审核,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同时附上认证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然后提交至所在省市的工信部主管部门。
3、在申请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的过程中,首要步骤是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需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并附上认证机构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这些文件需一并提交至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
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必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信证明等,还需提供关键人员的资格证明、财务报告、项目相关证明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申请程序遵循《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机关和涉密单位需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集成业务。
涉密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成立时间:申请单位需依法成立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员工资格: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投资要求:申请单位不得有境外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规定。
1、保密制度完善。 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满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3、在国内,申请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应具备特定条件。首先,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保密法律法规,并拥有完善的保密管理体系。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资质是必要条件。同时,要求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案例作为实际能力的证明。
4、研发人员配备充足,且具有先进的系统集成技术和安全保密集成能力。总的来说,申请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严格要求,包括公司背景、业绩、管理及技术能力等多个维度的审核。只有满足所有条件,企业才有资格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